簽證 (一)邀請人(因工作或學習在中國境內停留或居 手机列表 留的外國人)出具的邀請函,內容包括: a) 申請人信息(全名、性別、出生日期等) b) 來華信息(來華事由、抵離日期、預定居住地、申請人與邀請人關係、費用來源等) c) 邀請人信息(姓名、聯繫電話、地址、簽名等) (二)邀請人護照、居留 手机列表 許可複印件 (三)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 手机列表 直系親屬關係證明(結婚證、出生證、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或親屬關係公證)原件及復印件。 “
直系親屬”是指配偶、父母、未滿 18 周歲的子女、公婆。 我們謹提醒您: S1字簽證持 手机列表 有人應當自入境之日起30日內,向擬居留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 手机列表 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外國人居留證。 S2簽證 短期探親,需提供以下文件: (一)邀請人(因工作或學習在中國境內停留或居留的外國人)出具的邀 手机列表 請函,內容包括: a) 申請人信息(全名、性別、出生日期等) b) 來訪信(來訪目的、抵離日期、訪問地點、
申請人與邀請人關係、費用來源等) c) 邀請人信息(姓名、聯繫電話、地址、簽名等) (二)邀請人(因工作、學習而在中國境內停留或者居住的外國人)護照 手机列表 和居留許可複印件 (三)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家庭成員關係的證明(結婚證、出生證或親屬關係公證)複印件。 “家庭成員”是指配偶、父母、兒子、女兒、子女的配偶、兄弟姐 手机列表 妹、祖父母、孫子、孫女和岳父母。 對於私人事務,應按領事官員的要求提供表明私人事 手机列表 務性質的文件。